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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市冬春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市安委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成员单位和各旗县区安委会全面加强“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是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坚持属地管理为主,以旗县区苏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元,组织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等基层力量,将每个苏木乡镇、街道划分若干片区网格,逐个网格逐个场所排查。针对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旗县区政府抽调精干人员,进驻苏木乡镇街道,与基层人员联合进行排查。
二是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市安委办协调成员单位逐个排查安全隐患,逐个督促整改落实。对确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突出的场所,书面报送当地旗县区政府,由旗县区政府推送有关执法部门督促整改落实。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隐患问题突出的,由旗县区政府相关部门挂牌督办。
三是实行“六个一律”刚性措施。排查过程中,涉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合用性质的“九小”场所违规住人的,一律予以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依法查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一律依法处罚;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的,一律强制拖离;从业人员上岗前一律组织安全基本技能培训。
四是推广采用物防技防措施。重点场所推广物防技防,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必要的可安装简易喷淋装置;配置2具以上4公斤ABC类干粉灭火器;确需安装防盗金属栅栏的,应设置大小合适且向外开启的外窗;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的,通过实体墙隔断等形式进行物理分隔;“九小”场所集中区域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五是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在主流媒体曝光一批火灾隐患突出的“九小”场所。组织“九小”场所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掌握“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等能力。
六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苏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有关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基层网格管理责任,确保“九小”场所安全监管无盲区、隐患排查无死角。
下一步,市安委办将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协调成员单位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把安全检查常态化、隐患整治长效化,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