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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将我厅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和应急管理双周大讲堂学习内容,组织专家讲座剖析释义,全面提升学法用法水平。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全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印发《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针对我厅涉及的36项工作任务,逐一提出工作思路和具体落实举措,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应急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切实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
二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特别是对自治区督察反馈问题,盯住不放深化整改,综合施策解决问题。
三是深入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机关大屏幕、网络新媒体等加强宣传报道,在机关网站等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结合应急管理法治工作实际,每月编印一期法治教育学习读本;利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宣传节点,结合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立法工作
一是紧密结合自治区实际,努力回应自治区应急管理实践需要,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正工作。修正后的《条例》进一步压实了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精准地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法》的规范要求,以安全促发展,以达到安全与发展良性互动的目的。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主动审查和专项审查力度,坚决纠正和撤销一切违法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的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统一,按要求完成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开展以自治区政府、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涉及我厅11件,其中废止3件,继续有效8件。
三、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印发了《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进严格执法,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力争到2024年,实现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体系作用,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提高合法性审核能力,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确保文件、决策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完成合法性审查159件。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示范执法、异地执法、案卷评查、“三项制度”督察等活动,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按应急部最新统计,全区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率全国第一,合格率全国第三。
四是探索建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调动社会力量、行业力量、专业力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制约,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由“封闭”走向“开放”,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公信力和权威性,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
四、牵头做好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重点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自治区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健全自治区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盟市、旗县修订突发事件总体预案1171项。
二是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综合协调机制。开展森林草原灭火作战联合演习,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三是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实施办法》,层层建立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在全国率先实施安全生产、消防和防灾减灾救灾等“一体化”考核。
四是将涉及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法规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并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在机关网站等开设应急知识普及专栏,利用网站、微信等开展常态化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五、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完善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等配套工作机制。印发了厅机关《落实3.0方案工作任务清单》和《落实3.0方案工作台账》等文件。推动建立内部举报人制度,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吹哨人”,应急管理部门将提高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二是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对许可涉及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签署《关于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备忘录》;建立听取企业家意见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
三是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职能作用,提出20项具体措施,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安全工作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是开展委托行政许可事项评估工作。研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拟定评估指标体系,共确定10个方面32项评估指标,同时设计调查表开展问卷调查和电话访谈,对委托盟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评估,严格安全许可,切实把好源头准入关。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切实履行生效判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截止目前,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此外,与自治区检察院协作配合,进一步落实最高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七、普法工作
一是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完善普法责任体系。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全方位的应急法治宣传教育。截至目前,编印法治教育读本9期,赴乌兰察布市、自治区食药监管局等开展义务普法宣传4次。
二是建立应急系统干部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清单,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6月下旬,邀请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做专题辅导报告,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党内法规和民族法治宣传教育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三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定《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制度》,建设全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系统,完善自治区执法资格培训考试体系,推动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今年以来,完成了2022年度全区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人数摸底统计和采购意向公示等工作,待疫情形势稳定后,及时组织培训。
八、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些执法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认识不高,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等同于政策法规部门的工作,存在协调难、统筹难、调度难、落实难的问题;二是行政执法存在交叉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人员素质低、省级执法部门定位不清晰等问题;三是经费和队伍保障与职责任务不适应;四是政策法规部门自身的能力素质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进一步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