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 年第2号)相关要求,经审核,材料齐全,专家组现场验收合格并通过厅务会研究决定,确定以下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
1、内蒙古天德利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2、内蒙古景蓉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3、内蒙古环成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拟同意以上3家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0471-6946529或0471-5332418,咨询或反映,监督电话:0471-6944994 。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