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我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立法进程,保证立法质量,按照立法程序,2021年7月5日-9日,自治区司法厅会同自治区水利厅和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组成联合调研组,就《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草案)》赴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开展了立法调研。
调研组采取座谈讨论、实地问询、走访考察等方式,围绕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治理、地下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的难点和瓶颈、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污染防治的现状和困难、地下水取用及其取水工程设施管理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内容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充分征求了对《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还深入满洲里市地下超采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圣泉自来水产、鄂温克旗西公社、通辽市科左中旗高效节水示范区、赤峰市红山区超采区进行了实地考察。
通过此次调研,为高质量制定《条例》奠定了基础,对加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