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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调研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 推进法治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 2021-10-26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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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是贯穿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灵魂,是贯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条红线。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积极构建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要任务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构建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实现人民主权的重要体现。

        一是要坚持立法主体的人民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立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属于人民,人民是立法的主人。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参与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与完善。国家应当通过设定书面征求意见、民意调查、征集提案、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列席旁听、咨询协商、公众征询和信息举报等程序,保障人民的立法公众参与权,集思广益,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通过法定程序将人民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

        二是要坚持立法内容的人民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要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更好发挥立法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只有体现人民的利益和要求、反映人民的愿望,能够真正用来解决和调节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法律才是良法,才能实现善治。为此必须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当前,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在于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严格执法。我国的各级政府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对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政府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法治政府的根本是以民为本,要秉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守对法律的敬畏和执着,唯民是重、唯法是从,在党的领导下,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平公正、刚柔并济、高效便民、有效治理,积极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境界。

        一是要大力推进政府职权法定化。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明确行政权力边界方面,落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理念,在禁止行政机关法外设定权力的同时,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等内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约束行政权力行使,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资源环境、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探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普遍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二是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普遍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建立和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约束行政权力运行中的作用,全方位开展审计工作。与此同时,为保障公民行政决策参与权和行政权力监督权的行使,除了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之外,还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进行论证,进一步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落实。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要切实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公共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为保障公民的监督权,要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和监督渠道。在注重发挥传统媒体监督作用时,要更加强调网络监督的运用及其规范。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因此,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要求,针对当前社会问题和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要充分保障公民诉讼权益。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为确保司法权的公正、独立行使,要全面推开员额制改革,健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司法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此外,还要严格规定法官、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依法办案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推进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为避免庭审流于形式,保障在审判程序中实现公平正义,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明确各阶段基本证据标准,做到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确保无罪者不受刑事追究,有罪者受到公正惩罚。要严格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确保审判程序合法化、正当化,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讼、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二是要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公安部门要进一步深化错案预防机制建设,完善执法制度和办案标准,强化案件审核把关,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检察机关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机制;审判机关要严格规定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

        三是要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合法权利。司法部门要全面加强司法鉴定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活动;要完善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措施的解除和变更程序,减少羁押强制性措施适用;要改善羁押和监管条件,加强看守所和监狱的建设和管理,保障被羁押人、服刑人的人身安全和其他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充分体现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以人民为中心,这不仅是党的责任、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责任,更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要在全民法治素养不断提升中实现国家治理的法治化、科学化、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法律的权威源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对法律有了信仰,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就会自觉按法律办事。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

        一是要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保障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这部分人,就抓住了推进全民守法的“牛鼻子”。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要普遍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法律、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宪法法律;将法治意识的培养纳入各级党校和干部学院的教学内容及国家公职人员教育培训内容。

        二是要在全社会普及法律知识、树立全民法治观念。应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和普法五年规划,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全民普法活动取得更深入人心的社会效果,使全民守法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主动选择和自觉行动。同时,要将法律基础知识和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青少年中普及法律知识,逐步培育其法治观念,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要大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增强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意识。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中的作用,使公民正当诉求能得到及时表达,基层矛盾纠纷能得以及时化解,从而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三是要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法,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体验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一切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出发,以人民群众需不需要、喜不喜欢、接不接受为标准。这就要求我们在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用改革的思路、改革的方法,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创新、载体阵地创新,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人民群众体验感。要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宣传融入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去。要广泛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把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送到老百姓手上、家里。要精心组织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老百姓在开心快乐中接受法治宣传教育。

        信息来源: 法治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