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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调研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 2021-09-16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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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

        2019年8月28日、9月6日全区、全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场会在锡林浩特市胜利召开,在此基础上,我盟申报“全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盟”。

        经过自愿申报、初审推荐、实地核查、现场答辩等环节,2020年7月“锡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项目”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一批全国示范项目的24个地区之一。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6月23日在全区率先出台《锡林郭勒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锡林郭勒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这个两个规范性文件出台,为全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法律依据。

        (一)以信息化为引擎,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通过“线上线下”对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公示。线上,依托“云端锡林郭勒”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布权责事项、行政事业收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八张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为各行政执法单位开放端口,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发布执法信息;利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中“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向政府门户网站推送执法信息。线下,要求各行政执法人员佩戴执法证件并主动出示,各办事大厅、服务窗口主动公示执法信息、工作职责,提高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提升行政执法的“能见度”。全面推行自治区“法治政府智能化一体平台”中“行政执法监督”子平台和移动执法终端(即智能法务通)的使用,实现行政执法案件全过程音视频留痕、可回溯管理。群众可以通过扫描执法证件二维码确认执法人员身份,对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执法人员运用智能法务通实现执法全过程语音提示,固定执法流程,对执法案件全过程音视频记录并实时上传;简易程序案件可现场电子签字确认并现场打印执法文书,告知维权和救济渠道,当事人对执法满意度即时进行评价;执法文书及过程上传至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接受监督和考评。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升行政执法“精准度”。全盟有63名律师、51名公职律师担任各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90%以上的行政执法部门成立法制审核机构。目前,执法部门结合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等,细化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明确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将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的罚款界定为自然人处以200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30000以上。重点领域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市管理部门列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120余个,对拟作出的重大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核,让法制“体检”成为一种常态。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存在的问题

        锡盟全面推行行政“三项制度”工作中,领导重视程度,思想认识都有很大提高,但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人员配备、业务素质、资金投入等因素限制,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行政执法主体没有理顺,影响全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原来政府组成部门是执法主体,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后,成为党委的挂牌机构,但是这些挂牌单位具有行政职权,有行政执法职能,如民族宗教事务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二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没有完成。从2019年、2020年两次调研情况来看,盟、旗县市、苏木乡镇三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没有彻底改完,“三定、五定”方案没有完全下发,即使下发没有明确机构性质、规格、领导指数,新综合执法机构没有法定代表人、公章、统一信用代码,进而影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办理、更换,现在属于行政处罚案件,因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证件更新不及时,变为说法教育,影响行政执法法律效力。

        (二)行政执法的能力与水平亟待提高。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编制不足,临时工及合同制聘用人员所占比例较高、举办的各类行政执法培训班较少,导致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随着行政执法种类和执法案件数量增多、执法难度加大,在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方面,尚未达到严格、公正、文明、透明、规范的目标。

        (三)数据不能共享,增加基层人员工作量。全盟上线全区首家“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不能和各部门、各系统数据共享,许多执法数据要重复录入,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工作量。

        (四)行政执法经费装备保障不足。目前,各地区受化解政府债务影响,普遍面临装备和经费保障不足,执法车辆、执法记录设备等必要的执法装备缺乏,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地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全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盟,按照示范创建指导意见和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建设要求,做好回访抽查工作。中央依法治国办每年按照一定比例,组织或者委托有关部门对示范地区进行抽查,了解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核查有关材料、信息和数据,密切跟踪评估,确保示范地区始终符合指标体系各项要求。

        (二)积极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职能工作,继续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一是要制定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二是要坚决清理不合格执法人员,杜绝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严把进人关,从源头把控人员队伍质量,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

        信息来源: 法治调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