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15 15: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张建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科技厅高度重视引导和支持科技型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作,强化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的精准支持,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水平。2021年底,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223家,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成为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引领者,2021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634.5亿元,较上年增长54.8%;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为6846.42亿元,占产品销售收入比例为75.6%。研究开发费用合计310.22亿元,较上年增长88.66%,期末拥有有效专利26890件,拥有发明专利6225件。技术领域主要分布在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自治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带动者。在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方面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为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深入实施,2020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 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提出8个部分30条96项具体政策,是我区科技领域迄今为止出台的系统性最强、针对性最强、创新力度最大的政策文件。在提升企业主体地位方面,提出了多项具有突破性和创新性的政策。提出建立完善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培育支持体系;明确对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区内企业和整体迁入我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研发经费。先后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办法》《科技惠企政策二十二条》等系列政策文件,全方位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连续4年对1300余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经费补助2.6亿元。
二是大力推动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为精准服务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制定印发《2022年度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分解年度目标要求,定期开展工作调度,上半年,全区备案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66家,入站企业科技特派员1307人,服务科技企业1971家,其中服务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到769、409、482家,有力推动各项科技惠企政策落实,2022年,给予652家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1.62亿元;为307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41.62亿元,减免税额较上年增长78.5%,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
三是健全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将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后备力量,制定了《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实施方案》,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链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不断壮大,组织举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培训班4期,培训人次8500余人,截至目前,2022年1-7月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已达到1097家,同比增长189%。
四是支持企业产学研联合开展技术攻关。自自治区政府与科技部会商提出实施“科技兴蒙”行动以来,自治区与中科院、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院所、企业建立了“4+8+N”长效合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和带动了我区企业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科技厅通过支持企业实施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引导企业与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大院大所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突出对企业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2022年,自治区“揭榜挂帅”重大专项、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计划工业领域项目全部要求由企业牵头实施,共支持企业承担项目160余项,支持资金2.99亿元。
五是支持企业创新平台载体建设。鼓励企业整合产学研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建设企业研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加速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建设企业类重点实验室40家、自治区备案新型研发机构28家、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620家。支持呼和浩特市以伊利集团作为建设主体创建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并获得科技部批复。支持包头市以北方稀土集团牵头建设国家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已报送科技部。
下一步,科技厅将以更大力度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组织科研人员为企业提供创新服务,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实现跨越发展。
一是持续为企业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快推动各类惠企政策的落地落实,健全和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行动,不断壮大科技型企业规模。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引导科研人员精准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二是突出企业技术需求,改革项目形成机制。实行“揭榜挂帅”项目形成机制,以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作为重点支持方向,广纳国内有实力的研发团队参与揭榜攻关,帮助企业解决产业亟需、攻关难度高、研发投入大的产业核心技术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以产学研合作形式牵头实施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揭榜挂帅”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落实自治区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资金后补助、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奖励等政策,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作用,调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四是加强企业平台建设,推动企业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企业整合产学研力量,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对批准建设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给予资金支持。大力培育科技型领军企业,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
签 发 人:孙俊青
承办部门:高新技术处
联 系 人:李艳丽
联系电话:0471-6328606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