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00011512917C/2023-00398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1-05 10:15 | 公文时效 |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2022年度人民网网上群众工作中,内蒙古教育厅被评为“实干担当单位”,是全国44家单位中内蒙古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全年召开党组会37次,做到常态化长效化程序化。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贯彻指导新时代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
(二)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培训。着力做好“强化”文章,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学习和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计划,列为厅机关各类宣传培训重要内容。全年组织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引导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通过多轮次集中宣传培训实现厅机关干部法治宣传培训全覆盖。
(三)推动学习成果赋能转化。着力做好“转化”文章,深入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秋季学期起全面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必修课,高校法学专业全面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必修课。编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内蒙古生动实践”学生读本和教学案例库,及时将党的创新理论融入大中小学思政课。结合教育厅权责清单梳理、行政执法证换发等行政执法改革,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结合大中小学章程制订、修订,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依法治校新举措。
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教育厅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年终述职内容,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厅党组全年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5次,党组中心组全年法治建设内容学习4次。
(二)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体制基础。坚持制度引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自治区教育厅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一系列厅机关法治建设规划方案。印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教育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坚持把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重要法律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充分发挥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全面规避法律风险。组织新任命的教育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1次,持续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三、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积极协调推动教育立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列入2023自治区人大立法审议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终身教育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校园安全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调研项目。积极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新时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办法》等的立法工作。
(二)开展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对标教育部权责清单,编制2022版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4项,覆盖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增加“奖励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1项行政权力,新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管主体,变更2项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27个事项的法定办理时间由原来的2175个工作日下降为1122个工作日,下降比例48.4%。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双减”政策,会同自治区党委编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配套制定培训机构违规形态和处罚依据指引、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等,逐步建立行政执法“1+N”制度体系,保障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实施。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质管理制度,组织厅机关符合条件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初步形成一支具备执法能力、具有规范证件的执法队伍。
(四)规范开展教育行政执法。持续开展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时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的相关工作指标。围绕精准、严格、规范三个执法要素,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记录平台建设相关工作。会同科技、文旅、体育等部门,举办3期覆盖2000余人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培训班,缓解了基层不懂执法、不会执法、不敢执法等问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质量、效能和人员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重大决策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专家论证和决策后评估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决策重大事项,切实扎牢制度笼子,提高议事决策效率。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及时对2020年以前的存量文件开展清理。印发有关政策文件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方案,凡涉及收费、改革、校外培训监管、创新、就业等政策内容的,出台前均组织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六)持续优化提升法治环境。深入梳理排查重大风险隐患,依法防范和化解教育领域重大风险,推进教育厅办公大楼整体置换项目遗留问题,成立领导小组,聘请专业的法律团队,提供解决方案。坚持依法依规主动担当,把信访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推动中央第八巡视组等上级移交的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100%化解,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三率”(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持续提升。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同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结合起来,承担的人大建议54件、政协提案89件实现办成率和满意率“双提升”,我厅在2022年全区政协系统提案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一)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坚决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义务教育阶段统编教材使用实现全覆盖,高中阶段统编教材推行工作已与全国保持一致。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调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四项民生政策。开办“北疆教育讲堂”,举办各类培训讲座36场,覆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120余万人次。实施“石榴籽育人工程”,在全区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组织300余万师生同上“开学第一课”,分学段制作“石榴籽育人小课堂”,开展“举家诵经典”等活动,广泛传播师生喜闻乐见的新媒体育人产品,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启动新一轮高校章程修订,推动做好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民办学校章程,启动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8月底前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对法治副校长开展培训、业务交流、经验推广,不断提高法治副校长的法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
(三)深入开展教育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会同司法厅、内蒙古电视台等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教育普法。邀请教育部、高校专家教授开展教育法律法规专题宣讲,近2万人参与。开展以案释法、专家释法,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9个、专家释法13期。加强法治教师培训。部署开展第七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系列活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教育部专网参与宪法学习的学生达到1.2亿人次,188万名学生获得“宪法卫士”称号,参与率59.6%,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高。
录制了3期“双减”普法微课堂短视频并陆续推出,深入解读“双减”政策,广泛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人观、成才观,引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积极构建自治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四)强化教育督导问责。颁布《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对全区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相关责任人、督导工作人员等应当进行问责的具体情形明确了41项规定。在问责方式方面,对被督导单位、相关责任人和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不同群体细分了15种问责方式,并规定了从重处理的5种情形;对问责程序列出调查认定、启动问责、陈述申辩、申请复核等10余个具体环节。
(五)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全面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高活动,组织消防、食品、实验室危化品、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校车交通等专项整治,今年以来,重点对全区学校5948栋消防未验收工程、15920个实验室和4987台校车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始终把师生生命放在首位,全面启动“救在身边 校园守护”应急救护行动,强化应急演练,师生参与800余万人。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坚决果断采取封校管理措施,逐一摸清驻呼高校学生底数,在半个月时间内,分批次、错峰安排23.74万名驻呼高校区内外学生安全、平稳返乡。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月5日
索 引 号 | 1150000011512917C/2023-00398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1-05 10:15 |
公文时效 |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2022年度人民网网上群众工作中,内蒙古教育厅被评为“实干担当单位”,是全国44家单位中内蒙古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全年召开党组会37次,做到常态化长效化程序化。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贯彻指导新时代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
(二)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培训。着力做好“强化”文章,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学习和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计划,列为厅机关各类宣传培训重要内容。全年组织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引导广大干部深刻认识“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通过多轮次集中宣传培训实现厅机关干部法治宣传培训全覆盖。
(三)推动学习成果赋能转化。着力做好“转化”文章,深入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秋季学期起全面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必修课,高校法学专业全面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必修课。编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内蒙古生动实践”学生读本和教学案例库,及时将党的创新理论融入大中小学思政课。结合教育厅权责清单梳理、行政执法证换发等行政执法改革,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结合大中小学章程制订、修订,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依法治校新举措。
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教育厅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年终述职内容,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厅党组全年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5次,党组中心组全年法治建设内容学习4次。
(二)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体制基础。坚持制度引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自治区教育厅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一系列厅机关法治建设规划方案。印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教育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坚持把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重要法律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充分发挥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全面规避法律风险。组织新任命的教育系统处级以上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1次,持续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三、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积极协调推动教育立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列入2023自治区人大立法审议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终身教育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校园安全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调研项目。积极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内蒙古自治区新时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办法》等的立法工作。
(二)开展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对标教育部权责清单,编制2022版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4项,覆盖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增加“奖励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1项行政权力,新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管主体,变更2项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27个事项的法定办理时间由原来的2175个工作日下降为1122个工作日,下降比例48.4%。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双减”政策,会同自治区党委编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配套制定培训机构违规形态和处罚依据指引、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等,逐步建立行政执法“1+N”制度体系,保障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实施。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质管理制度,组织厅机关符合条件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初步形成一支具备执法能力、具有规范证件的执法队伍。
(四)规范开展教育行政执法。持续开展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时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的相关工作指标。围绕精准、严格、规范三个执法要素,配合做好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记录平台建设相关工作。会同科技、文旅、体育等部门,举办3期覆盖2000余人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培训班,缓解了基层不懂执法、不会执法、不敢执法等问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质量、效能和人员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重大决策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专家论证和决策后评估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决策重大事项,切实扎牢制度笼子,提高议事决策效率。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及时对2020年以前的存量文件开展清理。印发有关政策文件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方案,凡涉及收费、改革、校外培训监管、创新、就业等政策内容的,出台前均组织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六)持续优化提升法治环境。深入梳理排查重大风险隐患,依法防范和化解教育领域重大风险,推进教育厅办公大楼整体置换项目遗留问题,成立领导小组,聘请专业的法律团队,提供解决方案。坚持依法依规主动担当,把信访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推动中央第八巡视组等上级移交的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100%化解,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三率”(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持续提升。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同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结合起来,承担的人大建议54件、政协提案89件实现办成率和满意率“双提升”,我厅在2022年全区政协系统提案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一)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坚决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义务教育阶段统编教材使用实现全覆盖,高中阶段统编教材推行工作已与全国保持一致。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调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四项民生政策。开办“北疆教育讲堂”,举办各类培训讲座36场,覆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120余万人次。实施“石榴籽育人工程”,在全区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组织300余万师生同上“开学第一课”,分学段制作“石榴籽育人小课堂”,开展“举家诵经典”等活动,广泛传播师生喜闻乐见的新媒体育人产品,有形有感有效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启动新一轮高校章程修订,推动做好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民办学校章程,启动中小学校章程制定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8月底前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对法治副校长开展培训、业务交流、经验推广,不断提高法治副校长的法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
(三)深入开展教育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会同司法厅、内蒙古电视台等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教育普法。邀请教育部、高校专家教授开展教育法律法规专题宣讲,近2万人参与。开展以案释法、专家释法,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9个、专家释法13期。加强法治教师培训。部署开展第七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系列活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教育部专网参与宪法学习的学生达到1.2亿人次,188万名学生获得“宪法卫士”称号,参与率59.6%,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提高。
录制了3期“双减”普法微课堂短视频并陆续推出,深入解读“双减”政策,广泛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人观、成才观,引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积极构建自治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四)强化教育督导问责。颁布《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对全区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相关责任人、督导工作人员等应当进行问责的具体情形明确了41项规定。在问责方式方面,对被督导单位、相关责任人和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不同群体细分了15种问责方式,并规定了从重处理的5种情形;对问责程序列出调查认定、启动问责、陈述申辩、申请复核等10余个具体环节。
(五)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全面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高活动,组织消防、食品、实验室危化品、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校车交通等专项整治,今年以来,重点对全区学校5948栋消防未验收工程、15920个实验室和4987台校车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始终把师生生命放在首位,全面启动“救在身边 校园守护”应急救护行动,强化应急演练,师生参与800余万人。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坚决果断采取封校管理措施,逐一摸清驻呼高校学生底数,在半个月时间内,分批次、错峰安排23.74万名驻呼高校区内外学生安全、平稳返乡。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