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内蒙古正达汇金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变更备案公告
内蒙古正达汇金资产评估所(普通合伙)变更事项备案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变更备案。具体变更备案信息如下:
一、该评估机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变更前为白雪,变更后为李永库。
二、该评估机构合伙人变更前为白雪、刘永胜、王昕,变更后为李永库、刘永胜、王昕。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