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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染防治

        • 行刑衔接护航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

            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首个由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人民检察...

          2023-02-07 朗读

          行刑衔接护航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   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首个由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印发,《意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总结归纳自治区生态环境“两法衔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先进模式,围绕解决“两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制定印发实施。   《意见》共4部分。第一部分明确目标任务,即建立健全多部门分工负责、通力合作的生态环境“两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衔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第二部分严格履行职责,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生态环境“两法衔接”工作中的职责。第三部分健全衔接机制,细化了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咨询会商、联合督办、信息通报共享、协作配合等七项工作制度。第四部分强化保障措施,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督导、争取资金支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在多个方面亮点突出。一是建立了四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自治区级的“两法衔接”专门机构和联络人员。二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要求根据当前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规定了启动联合执法的相关情形。三是建立资金保障措施,争取建立生态环境联合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办案装备、人员培训、宣传教育、举报奖励、检验鉴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等各项工作,为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办理提供基础支撑。四是建立协作配合制度,要求各部门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深化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法律适用、证据认定等问题的统一认识,做到既各司其职又通力配合。   《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有利于更加充分地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共同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提升公众环境健康权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执法和司法保障。

        • 生态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入选2022年度“全区十大法治...

            由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2023-02-07 朗读

          生态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入选2022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   由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共同主办的2022年度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结果日前揭晓。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推荐的“举报生态环境违法有奖励,公众参与形成合力”获评2022年度“全区十大法治事件”。   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面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落地生效,创新工作思路,拓宽案件渠道,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到环境监督中来,有效提升了全区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全力保障了人们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作为自治区首部全区性生态环境领域有奖举报办法,在研究制定之初,就本着严格、负责的态度规定了奖励范围,重点针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以及其他隐蔽的、日常环境监管中难以发现的24种违法行为实施,各盟市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依靠有效举报,可以有效弥补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短板和盲区,既能及时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又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实施以来,各盟市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办理了一批群众关切、具有典型意义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奖励了一批提供环境违法线索的群众,与广大人民群众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共治合力,共同携手为建设美丽内蒙古作出新的贡献。

        • 2023-02-06 朗读

          2022年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情况公示,

        • 2023-02-06 朗读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信息公示,

        • 2023-01-31 朗读

          《环境与发展》2022年第九期,

        •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包头分站:紧扣服务地方...

            2022年包头市优良天数达到了323天,较上年同比增加了20...

          2023-01-19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包头分站:紧扣服务地方监测需求 支撑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022年包头市优良天数达到了323天,较上年同比增加了20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了88.5%,PM2.5年均浓度26微克每立方米,创历史新低。如今的包头蓝天更多,底色更纯。成绩来之不易,凝聚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及包头分站监测人久久为功的辛勤付出和驰而不息的不懈努力。   构建沟通桥梁、畅通会商渠道。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包头分站于2015年底建成空气质量预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平台,2016年正式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预报业务开展伊始,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包头分站就与包头市生态环境和气象主管部门即建立了视频、电话、联席会议等会商互动机制,除参加每周例行内蒙古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会商外,每半月组织开展一次包头市大气变化趋势会商,遇的重要活动及重污染天气过程,适时加密会商频次。健全的沟通机制、顺畅的会商渠道保证了预报预警信息的准确高效,极大地提高了全面性与应对性。   丰富监测手段、强化科技支撑。作为北方典型重工业城市,受地理位置、产业结构所限,大气治理任务艰巨复杂。近年来,包头市多方筹措资金,根据管理需要和公众需求,在现有的8个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基础上,加密建设监测点位,增建3个工业园区监测点位,项目由6项常规污染物增加了重金属、VOCS等;建成气溶胶激光雷达移动走航监测系统,向地空天一体化监测迈进;建成包头市秸秆焚烧视频监控和大气网格化监控系统;完成预报预警平台升级改造;监测手段的不断丰富,分析软件的迭代升级,进一步强化科学监测在大气污染治理领域的支撑作用。邀请北京大学陈松蹊院士等专家团队举办技术讲座,跟踪国内外前沿技术,提升环境综合分析能力。    紧盯重要节点、提升服务作用。作为京津冀周边重点城市之一,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包头分站除做好辖区监测预报外,在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指导下,高质量完成了各类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风险提示信息,“十三五”至今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段提,提请包头市政府启动了10次蓝色、10次黄色预警,最大限度削峰降排,保障公众健康;连续10余年分析研判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倡导绿色低碳过节,提出合理化管控建议。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包头分站将在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的带领下奋进新征程,夯实专业基础、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增强对地方生态环境事业发展的支持与服务,为建立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添砖加瓦。 

        •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

            2023年1月12日上午,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召开2022年度党...

          2023-01-19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   2023年1月12日上午,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总站办公室党支部等6名党支部书记进行现场述职,党委书记、站长田永莉同志听取现场述职后逐一点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方向。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翱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总站党委要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多措并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会议强调,要主动适应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强化政治担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抓党务能力提升,将“1+4”党内法规体系作为“案头书”,切实练好“基本功”。要坚持支部分类指导,更加准确、到位、有效推进支部工作。   会议要求,要以此次述职评议为契机,各党支部书记要自我加压,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勇于改革创新,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好,以扎实的作风、创新的举措,全面推动党建工作落实,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 新春慰问送祝福 浓浓关爱暖人心——自治区环境监测...

            春节前夕,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

          2023-01-19 朗读

          新春慰问送祝福 浓浓关爱暖人心——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   春节前夕,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党委组织总站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集中走访慰问了部分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及老干部遗属工作,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   2023年1月12日,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分别走访慰问了85岁高龄的退休老站长、老党员郭自立同志;已故退休老干部老党员斯琴同志的遗属;退休不褪色、继续发挥余热的老党员昝成功同志。在走访慰问过程中向他们送去了“福”字、慰问信和慰问金,感谢他们对自治区环境监测工作的支持,转达了环境监测总站党委的问候,并把对老同志的敬重之情、关怀之情送到了他们的心坎上。   交谈中,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和身体状况,目前存在的困难,及相关退休人员待遇政策落实的情况,并与老干部们交流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向他们宣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介绍了监测总站一年来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认真听取老干部们的意见和建议,肯定了他们为监测总站的发展历程打下的坚实基础,希望他们进一步发挥余热作用,多为监测总站的发展稳定凝心聚力。   此次慰问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党组织与老党员、老干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他们都纷纷表示,感恩党的温暖,感谢监测总站党委对他们的关怀与爱护,感谢对他们的关心与帮助,并表示始终坚守初心使命,继续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的发展贡献余热,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谋创新之举,贡献自己的力量。

        • 坚持目标导向 强化顶层设计 自治区重点流域水生态...

            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入...

          2023-01-19 朗读

          坚持目标导向 强化顶层设计 自治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监测数据显示,全区重点流域12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6%,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达历史最好水平。黄河内蒙古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平。兴安盟哈拉哈河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国家首批美丽河湖9个优秀案例之一。   一、强化自治区水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   自治区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印发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按照明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持续推进全区水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制定实施了全区重点流域国考断面水质补偿办法,充分调动各盟市治水工作积极性。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等地细化实施本地区重点断面水质补偿办法,奖优罚劣推动水质改善。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原则,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与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同时,为切实履行好机构改革转隶到生态环境部门的新职能,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率先谋划启动了全区重点流域水环境容量及河流纳污能力核定,为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河湖治理保护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建立更加精准、科学的流域生态环境空间管理体系。   二、建立机制发现问题推进整改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建立运行了水环境形势分析会商和预警督办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分析会商会,水环境管理、监测、执法、在线监控等部门聚焦聚力水环境问题,充分利用国家采测分离监测、自治区长序列监测、汛期加密监测、污染源监测、现场调研等数据和信息,分析研判全区水环境质量达标形势,提早发现各盟市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症结。梳理形成盟市断面水质、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等方面问题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会商发现的难点堵点问题,生态环境厅强化指导帮扶,厅领导多次带领相关处室、单位深入实地,与地方共同研究解决对策方案,逐项督促盯办整改落实。2022年推动24个国考断面水质实现了改善升类,9个水源地的12个问题完成整改,提升了涉及73.85万人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三、高位推动河流水质巩固改善   将河长制与流域水质达标深度衔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按月向自治区级河湖长、自治区河长办报送国考断面水质分析报告,将发现的问题抄送相关盟市第一河湖长,提出工作建议。自治区级河湖长多次实地调研督导,高位推动解决流域治理保护中的难点问题。在治水工作中,自治区始终坚持以“治用保”相结合的思路指导盟市治理工作,以水质改善目标推动地方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提升质效,呼和浩特市完成了62处雨污管网混接改造,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提前2个月投入运行,困扰已久的雨污溢流问题得以从根本上解决,小黑河三分闸前断面水质消劣任务提前完成,2022年三分闸前断面水质达到Ⅳ类,同比提升2个类别。包头市紧盯关键时段和重点部位,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双管齐下,推动完成四道沙河湿地水质净化、鹿城水务技改、包钢总排治理等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完成雨污混接点整改537处,新建再生水管网20.8公里,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实施后成效逐步显现,2022年10月以来,包头市四道沙河入黄口断面水质已消除劣Ⅴ类。2022年,指导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成功申报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带动引领全区各盟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减排增效。   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时段水污染防治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加强汛期断面水质精细化管理,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对97个重点断面开展汛前问题排查整治和汛期加密监测。严格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完成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三级排查,全区累计封堵停用入河排污口166个。赤峰市等地以入河排污口整治为切入点,突出重点河流和区域,探索建立“源-网-厂-口-河”全过程监管,推进水环境治理改善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厅通过现场检查、视频连线指导、按日调度等方式,强化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行监管,并与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加快提升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能力。联合住建厅开展了全区县级及以上城市2022年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巩固提升治理成果。紧紧围绕重点流域水质改善,加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编制了《自治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完成了574个行政村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推动黄河流域3公里范围内157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

        • 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成功入选全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01-19 朗读

          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成功入选全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公布了全国首批19个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我区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成功入选。   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是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模式。为做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以黄河流域为重点,组织各盟市开展了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申报工作。通过各盟市自主申报、自治区实地指导、技术帮扶等方式,指导盟市紧紧围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做好试点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   包头市作为极重度缺水城市,基于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改善的现实需要,在初具基础的“厂—网—站—河(湖)”协同治理模式及灰绿结合的水质净化体系的基础上,将围绕“两河一湖”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布局建设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再生水管网建设、水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方面9个重点项目,“产、供、输、蓄”多措推进,拓宽再生水利用途径,积极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鄂尔多斯市以东康伊区为中心,辐射周边旗区,以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工农业利用、城市杂用、生态利用为主要途径,构建以“城市排水-再生处理-循环利用”为核心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明确了试点工作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分类、分段规划了7个重点项目,推动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缓解,着力打造再生水循环利用“鄂尔多斯样板”。 (水生态环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