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2021-2022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部署安排,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保障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环境空气质量,全力抓好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配合保障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迅速行动,印发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2022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的通知》,按照生态环境部部署安排,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有关落实要求,提出配合保障措施,精准制定人员选派计划,强化监督帮扶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为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部2021-2022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第二轮监督帮扶派员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采取现场教学、座谈交流、集中教育等形式,结合第二轮监督帮扶工作任务,围绕本轮监督帮扶涉及的重点VOCs行业,突出现场检查要点、仪器装备使用和在线监测系统监管等方面,对参加监督帮扶工作人员开展行前集中教育和针对性业务培训。
期间,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提前筹划,积极与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沟通联系,重点选取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电厂、内蒙古蒙联化工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对参加监督帮扶的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乌海市监测站监测人员开展针对性现场培训,围绕在线监测系统、便携式仪器设备使用和重点VOC行业现场检查要点等进行了现场教学。
座谈交流会上,参加第一轮监督帮扶人员,围绕监督帮扶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现场检查和纪律要求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共同分享工作经验,学习探讨工作方法,提前熟悉监督帮扶工作纪律要求,为监督帮扶工作理清了思路,提供了工作借鉴。
集中教育会上,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长钟宇翔,传达学习生态环境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纪律要求,围绕“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成效,严守工作纪律”等方面开展行前教育,并与参与监督帮扶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调研员夏元峰,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与参与监督帮扶人员交流了现场检查工作经验方法,明确了工作注意事项。通过集中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监督帮扶队伍业务水平,提前磨合了派出队伍,熟练掌握了重点行业现场检查要点和仪器装备使用常识,为高标准完成监督帮扶工作奠定了基础。